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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忠孝”思想的发展和贡献
 
梁劲泰  陈红
    “孝”在古代金文中是会意字,其上部“耂”像一位拄拐杖的老人,下部是“子”,表现子孙在搀扶着长辈,引申为“善于侍奉父母的人”。“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据考证,在青铜铭文中已经有了较多关于“追孝”、“享孝”和“孝祀”的记载。在夏、商、周三代,孝主要是指在祭祀中的行为,西周时期有文献专门记载了丧葬、祭祀时的具体仪式,还设有专门典司丧事的官职和殡仪机构。如“冢人”、“基大夫”、“职丧”、“丧祝”等。礼仪的形式也有专门的规定,如“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

    儒家认为,从狭义上说,“孝”主要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子之间、亲属之间乃至家族之长幼之间的道德行为准则,广义上指社会中所有长幼之间的关系。孝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对长辈的生养、死葬及祭祀三个方面。“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子也肯定了这一点:“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丧葬、祭祀时举行各种仪式,都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敬奉、子女思念长辈的孝心。正如《礼记·檀弓》所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孝经》中也把“守其宗庙”、“守其祭祀”等追祭祖先的活动列为孝的重要内容。

    “孝”作为祭祀中的重要部分,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反映更早历史的三礼中,“孝”基本上保持在祭祀范围之中的,到了春秋时期,在《论语》和《孝经》中,“孝”的内涵扩大到了政治伦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赋予“孝”的理念以更丰富的内容,并且与“忠”的概念密切结合在一起。“孝”与“忠”的结合,主要体现在“君臣父子”的论述之中,因此可以将《论语》、《孝经》、《大学》、《中庸》中的相关论述看作是孔子忠孝思想体系中的内容。

    孔子对“孝”观念的贡献,在于他扩大了孝的内容。孔子认为,赡养老人,不仅仅物质上的关怀,还应当包括精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指出,遇到事情,由年轻人效劳;遇到好吃好喝的,让年长的人享用,(仅仅这样)就可以认为是尽孝道了么?这是远远不够的;孝道之所以难,就难在精神和心理上,即子女在父母面前总是能够保持和颜悦色(色难)。

    子路有一天问孔子,我们那里有一个人,他早起晚睡去耕地、锄草、栽植、播种,手脚都磨出了老茧,以此来赡养自己的父母。但是,他却没有获得孝顺的名声,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反问说,恐怕是他的举止不恭敬吧?或者是说话很不礼貌?还是他脸色很不温顺?……如果不是在这三个方面存在问题,那怎么会有不孝顺的名声呢?“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曰:‘意者身不敬与?辞不逊与?色不顺与?……无此三者,则何以为而无孝之名也?’”

    儒家进一步认为,“孝”除了要对长辈在物质操作层面的生、养、葬、祭之外;还要包括从精神层面上给予长辈的照顾和支持,使之得到人格上的尊严。精神支持的前提是不能让父母蒙受耻辱,如果由于子女的丑行而使父母受到耻辱,便是最大的不孝。因此,“孝”的内容又包括了子女个人努力及成就等等所有精神支持的“光宗耀祖”的事业和行为,这就是所谓“大孝不匮”,是指广义的孝包含了所有对长辈来说都具有积极精神意义的行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
    为什么孝是伦理的出发点?《孝经·开宗明义章》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孝道的出发点就是要注意保全自己,身体发肤都是来自父母的,不要使自己受到伤害。朱熹引“尹氏注”的解释是:父母完整地将子女生育下来,所以子女应当完整地保护自己。“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但是,很快就有人对这种解释提出了质疑。

    汉代的经学家孔安国(前156?~前74)就提出了疑问:“忠臣赴君难者,不避水火兵刄;节妇有断发截鼻者,彼皆为不孝矣?是说不通也。”他说忠臣为国家赴死,上战场去拼杀;节妇为了保存自己的贞节而不惜断发毁容,这难道是不孝么?所以,仅仅从不伤害自己身体的角度去解释《孝经》的出发点是错误的。后世更有引申为“千金之子,不立危墙之下”的观点,这已经与杨朱的“贵生”哲学无异了,谬以千里了。南宋思想家吕祖谦(1137~1181)直接驳斥了“不可毁伤”解释为“全身远害”的观点,“至于偷生、狥私、养小失大,如是而全身远害,则君子贱之耳。”指出如果为了苟且偷生,满足个人私利,不顾全局的“全身远害”,是人们所鄙视的。

    关于“不敢毁伤”的解释,《礼记·祭义》中有一段详细的论述有助于理解这个问题:“乐正子曰:‘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返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从《礼记》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不敢毁伤”的内在涵义是很丰富的。其一,说明人在宇宙自然万物中,是最宝贵的。“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其二,人生命的宝贵性是通过父母的血缘关系得以继承和表现的,即从身体到头发、皮肤(“身体发肤”)都体现了“受之父母”的遗传特点,“亲生之膝下”,“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因此一定要保全好这种血缘关系,才能尽孝。“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其三,要高度重视并且时刻考虑这种血缘关系,在任何行为中如“举足”、“出言”都要考虑这个关系,以这个关系为出发点,目的是为了“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在短短的一段话中,出现了两次“不辱其身”绝不是偶然的,是强调了所要“全”而“不可毁伤”的正是子女与父母的这种血缘关系。

    这样,《孝经》这段话的正确解释应当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血缘关系),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的血缘关系),孝之终也”。因此,“不可毁伤”的是血缘关系,而不是孝子个人的身体,核心是“受之父母”。古人高度重视这种血缘关系,认为只有具备了这种血缘关系的孝子才能主持祭祀,“孝子之丧亲也”,因而延续这种血缘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重视血缘关系就是一件“悖德”、“悖礼”的事情。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孝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体现,在人类之爱中,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根本的爱,但是,亲子的行为并非是人类所独有的,在动物中也普遍存在着亲子的行为,即所谓“虎毒不食子”,当然这种“舐犊情深”的表现只是出于动物的本能,更不会产生自觉“反哺”或“回馈”(孝)行为。孝的行为正是人类生命自我的扩张,摆脱动物本能而体现社会人文性的重要特征。因此,爱人类则要从爱父母开始,即对父母之爱的自觉能动回馈,正如唐诗中所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子女对母爱是永远回馈不完的,这也是整个人类所具有共同价值观,如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主题所表达的正是这种对母爱回馈理念的弘扬,即“为了让母亲不再失去儿子”。而明确地作为自觉行为和意识“孝”的要求,则是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所特有的。

    孔子强调了对父母之爱的回馈,他批评宰予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充满感情地说,你(宰予)对父母不够仁厚!父母将你生育下来之后,不是在怀里抱了三年么,难道你(宰予)回馈父母,连遵循守丧三年的惯例都做不到么!你(宰予)受到父母的关爱至少也有三年吧?朱熹对此注为:“所谓教之以孝弟者如此。盖示之以至情之不能已者,非强之也。”朱熹解释说,儒家以孝悌对人进行教育的关键,是要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自然真情之爱,而这种爱不是虚伪勉强的。

    中国传统道德的人文性表现在首先要肯定自身生命的存在,在这个前提下肯定自身血缘关系的存在,然后通过血缘关系推及到尊重他人生命及所有社会关系的存在。正是由于这样的理念,具有直接牺牲自我及宗教殉道精神的墨家就难以得到发展,孟子曾经肯定了墨翟牺牲自我以救世的精神,说他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但是这种精神在传统道德中是不被提倡的。老子指出:“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只有重视和爱惜个体生命存在的人,你才能将天下托付给他;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他怎么会爱父母,更不去爱天下人了。对于这样的人,你怎么敢将天下交给他呢?

    孔子对“孝”思想的最大贡献,是将孝的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并且扩大并推及到社会政治伦理的“忠”,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忠”是对君主及上层等级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孝”是对父亲及长辈的职责和义务,从“尽责”的意义上说二者是等同的,这就是“移孝作忠”的重要思想,体现了“推己及人”的哲学原则。“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是从家庭扩大至社会。一个人身边的事就是侍奉父母,国家的事就是侍奉君主。“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可以说,忠是大孝,孝是小忠,家族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社会等级是家族等级的放大;在家庭中能够安分守己的人,到社会以后一般也不会犯上作乱。“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立。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在《论语》和《孝经》中,“孝”的内涵扩大到政治伦理之后,便出现了“君臣”与“父子”并用的语句。在“君臣”“父子”的语句中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体现了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既要合理(尊尊),又要合情(亲亲)。君与臣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社会制度确定的,是理性的、不可变化的。同时,君与臣之间还要合情,体现出父子之间的关系,因为父子之间不应当互相为敌,父亲爱护自己的子女,并且是根据具体情况管理子女,子女也要尊重和服从父亲的管理,因此君臣之间要取父子之道,这就是合情。二是体现了双方之间的辩证关系,父要慈,子才能孝,与此同理,君臣关系也是君要仁,臣才能忠,这就是“亲亲、尊尊”的原意。后来建立以“君臣父子”为典范的和谐社会,逐步成为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和最高理想,也要求国家要取法并且借鉴于家族,强调“君”要像父一样爱护、支持和管理自己的臣子。在这一点上并非是对亲情的扬弃,而是具有人道主义博爱精神的扩张。

    《孝经》也体现了孔子的思想,其中的“孝”强调了血缘关系,血缘之间的爱是道德伦理人文的出发点。但是道德不能局限于个体的血缘家族,还要将家族中的基本原则推及社会和国家,即“移孝作忠”。将家庭与国家看成是同质同源的不同实体,只存在着规模大小不同的差别,家庭是缩小的国家,国家是放大的家庭;君主是最大的家长,故称为君父,忠君孝父本为一体。这样一来,家庭的基本准则就演变成为社会政治的基本原则。“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大学》中“修、齐、治、平”观点,体现了从个人到家庭,再由家庭到国家、天下的“忠孝”合一的道德实践体系:“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思是说,古代那些要想在天下弘扬光明正大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性;要想修养自身的品性,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要想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后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平。

    《大学》认为这个道德实践体系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也是每个具体的人都可以实现和完成的道德境界。“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做君主的最高境界是“仁”,做臣的最高境界是“敬”,做子女的最高境界是“孝”,做父亲的最高境界是“慈”,人与人交往的最高境界是“信”。
    《孝经》描述了从庶人、士、大夫、诸侯到天子的等级层次,规定了每个等级层次在忠孝道德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最底层的庶人是财富生产者,所以他们要注意利用自然条件进行耕作,合理开发资源,有节制地利用所生产的物质来供养父母。“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士在周代是低层的官员,同时也是对有才能的男子的通称。由于身为官员,所以对上就负有一定责任,要求将对待父母的敬爱与身份职责结合起来,以此去对待君主,这就称为忠,以诚恳尊敬的态度对待上层就称为顺。“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做到了忠顺,官位也就能够保住了。士与庶人虽然地位卑下,也不可不守规矩或者意气相争,否则就会为法律所制裁或者为兵器所伤害。“在丑不争……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周代的大夫是高层官员,具有相当大的权力,所以针对春秋时的礼崩乐坏局面,《孝经》要求卿大夫的孝是要遵守周礼,所做的一切不能违反先王的礼法(周礼),严格按照等级次序来要求自己,这样天下人就不会指责他们。“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诸侯是商、周时对分封各诸侯国国君的称呼,即“裂土封疆,谓之诸侯”。据说周代时分封的诸侯达到一千八百多。春秋时礼崩乐坏,周天子失去了对诸侯的控制力,诸侯国之间便相互攻伐,争夺土地。孔子认为,这种等级失序、诸侯争夺的原因是贪欲,从而导致对资源的掠夺。所以诸侯的“孝”是不可以骄奢自大,要节俭自律。“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要充满忧患意识,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行为,“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和稳定。“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作为诸侯也应当是侍奉父母的孝子,所以身居高位也不能骄傲自满,否则就会自取灭亡。“事亲者,居上不骄……居上而骄则亡。”

    天子是社会等级的最高层,承担了社会政治、道德的最高责任,因此天子之孝就要将天下人均纳入其范围了,以自己的孝推及对天下人的博爱。如果爱自己的母亲,就不应当拒斥天下的人;如果尊敬自己的父亲,就不会慢待天下的人。天子要成为爱敬父母行为的表率,并且要作为道德的楷模来教化天下的万民。“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所以,作为最高层的天子的孝行,是为天下人所关注的,故“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孝经》强调了等级,同时也反对专制独裁,要求高层等级的为政者要以家族中家长为楷模来要求自己,处处考虑低层等级及弱势群体的利益。治国如同治理家族一样,不要慢待那些丧偶独居无助的人,也要尊重自己的下属和妻妾。“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失”在这里是指“失礼”,明白了治理家族与治理天下道理的一致性之后,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了。“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孔子并不认为君、父在等级关系中对臣、子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是强调君、臣之间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父要慈,子才能孝;与此同理,“居上不骄,为下不倍(背叛)”。在君臣关系中,也是君要仁,臣才能忠,要求是对双方而言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曾子是孔子的学生,一个著名的孝子。“曾子有过,曾皙引杖击之仆地。有间乃苏。起曰:‘先生得无病乎?’鲁人贤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门人:‘参来!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棰则待笞,大杖则逃。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非王者之民,其罪何如?’《诗》曰:‘优哉柔哉,亦是戾矣。’又曰:‘载色载笑,匪怒伊教。’”(韩婴《韩诗外传》卷八)一次曾子有了过失,他的父亲就拿棍子把他打昏在地上,曾子苏醒过来后关心地问父亲是不是气得生病了。鲁国人知道此事后都赞扬曾子是个孝子,并且告诉了孔子,孔子对此并不表示赞赏,反而批评了曾子。孔子说,大家难道没有听说过舜的故事么?舜也是个孝子,但是他的做法就不同了,他父亲拿鞭子抽他的时候,他是不逃的,但是拿大棒打他的时候,舜就逃走了。舜的父亲要让他做事的时候,他总会在父亲身边侍奉;要杀他的时候,是找不到舜的。曾子被父亲用大棒打,反而不逃,这样做就不对了。孔子认为,尽孝也不是没有原则的,如果任由父亲把自己打死,其实结果对谁都不利,最终也是违背孝道的。

    这种君臣父子之间的双向关系,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普遍被认可的。《左传》中说,有人问和谐与相同的区别是什么?“和与同异乎?”晏子回答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臣对君有不同意见,是补充君考虑得不周到的地方,是纠正君有过失的地方,这样才能体现和谐的精神。后世的儒者将这种双向互动关系概括为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即:父亲慈祥而子女孝顺,哥哥善良而弟弟敬爱,丈夫公道而妻子温顺,长辈宽惠而晚辈遵从,君主仁爱而臣下忠实。

    君臣与父子之间关系的双向性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臣可以选择君,也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君臣之间的意见有了分歧后,如果再三不能沟通,臣则可以离去,也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但作为人子是不能选择父亲的,如果再三提出的忠告不能被父亲接受,父亲仍然是父亲,这是不能改变的,人子只能是心怀悲切,同时还要进一步关注父亲的行为,即“号泣而随之”。管子也同样认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彼此之间各有职责,“为人君者,中正而无私;为人臣者,忠信而不党;为人父者,慈惠以教;为人子者,孝悌以肃;为人兄者,宽裕以诲;为人弟者,比顺以敬;为人夫者,敦蒙以固;为人妻者,劝勉以贞”。

    由此可见,孔子的“忠孝”思想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在当年都是以平实、简略的语言表述出来的,但是后世对孔子“忠孝”思想的发挥往往采取各取所需的态度,这样就使得原有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离。重新揭示孔子忠孝思想的合理性,对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人文精神的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说文》
《仪礼·少牢馈食礼》
《论语·为政》
《孟子·离娄下》
《周礼》、《仪礼》、《礼记》
《论语·为政》
《荀子·子道》
《礼记·祭义》
《四书章句集注》卷四
《古文孝经·孔氏传》
 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二十七
《孝经·丧亲章》
《孟子·离娄上》
《孝经·圣治章》
《孝经·圣治章》
《论语·阳货》
《孟子·尽心上》
《老子·第十三章》
《论语·学而》
《论语·阳货》
《论语·子罕》
《论语·学而》
《孝经·开宗明义章》
《礼记·大学》
《礼记·大学》
《孝经·庶人章》
《孝经·庶人章》
《孝经·士章》
《孝经·纪孝行》
《孝经·卿大夫章》
《孝经·诸侯章》
《孝经·纪孝行》
《孝经·天子章》
《孝经·孝治章》
《孝经·广扬名》
《论语·八佾》
《中庸·第二十七章》
《论语·子路》
《左传·昭公二十年》
《礼记·曲礼下》
《管子·五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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